布局圖

維港.雙鑽設兩幢住宅單位大廈◬,合共提供702個開放式至三房及特色單位,實用面積由244至1,770平方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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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展示的設計、布局、設施、間隔及圖則純屬製作者對發展項目之想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且經電腦修飾及簡化處理,僅供參考,一切資料以政府相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詳情請參閱發展項目之售樓說明書。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住宅間隔及實用面積■只適用於大廈第1座(1A及1B)及第2座(2A及2B)28樓。 ○布局圖純屬製作者對發展項目內的部分建築物、露天地方、設施、園林及其他康樂設施的位置及分佈之想像,並經電腦修飾及簡化處理,並非按照比例繪畫,亦未顯示發展項目內所有的其他建築物、露天地方及設施等,僅供參考之用。圖中之設施、布局、間隔、規格、尺寸、顏色、用料、裝置、裝修物料、燈飾、燈光效果、設備、家具、裝飾物、植物、園景及其他物件等未必會在日後落成的發展項目的範圍內出現或提供。準買家切勿依賴此布局圖作任何用途或目的。賣方保留一切權利不時改動發展項目的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發展項目之設計及建築圖則以政府相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發展項目仍在興建中,賣方保留權利改動建築圖則及更改發展項目不同部分之面積、間隔、設計、布局及用途,並以政府相關部門最終批准者為準。發展項目之用料、裝置、裝修物料、設備及家具(如有)的提供以買賣合約之條款及條件為準。賣方保留權利變更、修改和更改發展項目內任何部分的用料、裝置、裝修物料或設備。有關交樓標準之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之詳細資料,請參閱售樓說明書。◼有關發展項目各住宅物業的間隔及實用面積,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每個住宅單位的「實用面積」以及在構成住宅單位的一部分的範圍內的每一個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如有)的樓面面積,是按照《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第8條計算得出的。在構成該住宅單位的一部分的範圍內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附表2第1部指明的每一項目的面積,是按照《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附表2第2部計算得出的。以平方呎列出之面積以1平方米=10.764平方呎換算,並以四捨五入至整數平方呎之方法計算得出,與平方米列出之面積可能有些微差異。詳情以政府有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因住宅物業的較高樓層的結構牆的厚度遞減,較高樓層的內部面積,一般比較低樓層的內部面積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