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设计概念图经电脑修饰简化处理及不按比例绘画,仅为设计师对发展项目个別单位之想像,并不反映单位交楼时的实际景观或状况。图内显示的布局、装置、装修物料、设备、摆设、灯饰、颜色及其他物件等并非交楼标准,仅供参考,一切以相关交易文件及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卖方保留一切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的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并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准买家切勿依赖该等概念图作任何用途或目的。设计概念图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就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或其四周的环境及设施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有关上述各项电子设备、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只适用于部分单位,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惟部分设备因应《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所限而未有在售楼说明书上清楚列明其产品名称。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相关交易文件及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卖方保留权利变更、修改和更改发展项目内任何部分的用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或其品牌。◮「2幢高座」指发展项目的第1座 (包含第1A座及第1B座)及第2座 (包含第2A座及第2B座)。◬发展项目仍在兴建中,卖方保留权利改动建筑图则及更改发展项目不同部分之面积、间隔、设计、布局及用途,并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批准者为准。发展项目之用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及家具(如有)的提供以买卖合约之条款及条件为准。卖方保留权利变更、修改和更改发展项目内任何部分的用料、装置、装修物料或设备。有关交楼标准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详细资料,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所述校网资料仅供参考,相关学校并不一定与发展项目位处同一分区计划大网图之区域内。相关资料可能不时有所变更,于发展项目住宅物业入伙时附近学校状况亦可能与现时不同,以政府或相关机构最后公布及/或决定为准。详情请参考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教育局网页及向教育局查询。卖方就此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小学校网资料来源:教育局2024年度统一派位各小一学校网选校名册https://www.edb.gov.hk/tc/edu-system/primary-secondary/spa-systems/primary-1-admission/school-lists/index.html(参考日期:2024年4月18日)| 中学校网资料来源:教育局九龙城区中学校https://www.edb.gov.hk/en/student-parents/sch-info/sch-search/schlist-by-district/school-list-kc.html(参考日期:2024年4月18日) #以上设施概念图,经过电脑合成及修饰处理,并非于发展项目实景拍摄或按照比例制作,亦非反映发展项目或其部分最后完成之真实状况、外观或景观。发展项目仍在兴建中。发展项目外墙、平台及天台可能存在之冷气机、喉管、管缐、格栅、吊船、天缐、类似及/或其他装置等均无显示。图内显示的设施、设计、布局、间格、规格、建筑、位置、装置、装修物料、设备、装置物、家具、摆设、灯饰、饰物、园艺、花园、颜色及其他物件等及其展示之室外景观或其邻近地方的景象不一定会在落成的发展项目或其部份或其附近范围出现,有关概念图只是制作者对有关发展项目部分之想像,仅供参考,准买家切勿依赖有关概念图作任何用途或目的。有关概念图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就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或其四周的环境及设施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会所各区域及所有设施的名称仅作推广之用,并不会在发展项目住宅物业的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公契、转让契或任何其他业权或法律文件中显示,可能与会所及会所设施启用后的真实名称不同。卖方保留权利就会所、会所设施及其间隔、设计、布局、用途及其他方面不时作出更改或增减,并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发展项目之设计及建筑图则为准。会所及会所设施的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最终批核为准。会所及会所设施于入伙时未必能即时使用。不同设施及∕或服务的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条款、使用守则及现场环境状况限制。会所及不同康乐设施可能需要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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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项目名称:维港 ‧ 双钻 区域:启德 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承丰里 2 号 卖方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www.twinvictoria.com.hk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本广告/宣传资料中任何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就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或其四周的环境及设施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不论是否与景观有关) 或探求对任何物业的无明确选择购楼意向或有明确选择购楼意向。发展项目的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发展项目住宅物业之出售将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进行。有关住宅物业之买卖,一切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就本广告/宣传资料内由第三者或外界(包括网站)提供的资料之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可靠性,不会构成卖方的任何形式的陈述、承诺或保证。
卖方:力伟发展有限公司.卖方之控权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及景誉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吴国辉先生.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僱员的商号或法团: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中国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属卖方及其控权公司的有联系法团).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的近律师行、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及陈淑雄律师行.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香港分行行事)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由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为发展项目建造提供融资的承诺已终止。).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其他人:中国海外地产有限公司、海建一号投资有限公司及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Finance (Cayman) II Limited. ⊕由卖方为施行《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二部而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并载有售楼说明书、价单、销售安排、成交纪录册、公契及鸟瞰图片之电子版本。本广告由卖方发布。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