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力伟发展有限公司.卖方之控权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及景誉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吴国辉先生.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僱员的商号或法团: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中国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属卖方及其控权公司的有联系法团).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的近律师行、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及陈淑雄律师行.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香港分行行事)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由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为发展项目建造提供融资的承诺已终止。).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其他人:中国海外地产有限公司、海建一号投资有限公司及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Finance (Cayman) II Limited. ⊕由卖方为施行《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二部而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并载有售楼说明书、价单、销售安排、成交纪录册、公契及鸟瞰图片之电子版本。本广告由卖方发布。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